今天是我在餐馆工作的第4天。
我的脚真的超酸!我想我真的好久好久,没试过连续站了这么多天,这么多小时了!老板第一天是还问我要做多吗,我还答说,可以啊, 我想做7天也没问题吧!看来,可真要认真考虑了!(不知量力的我 ;p)
一个经验丰富的香港同事还说等我的时间表安排好了后,就把我介绍去一间他朋友的点心楼去做part time。 我想到时才决定接还是不接吧!
这几天还打算去派CV, 看有没有机会找更‘好’的工作!
p/s: 在回家的路上,都会抬头看一看天上。布满星星的天空,真的好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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